嬰兒出生證明翻譯
出生證明:
由醫院出具的、能夠證明嬰兒出生時間、性別、出生地、生父母等,并具有一定證明力的書面材料,出生證明可做為嬰兒登記戶口的依據。出生證明翻譯 (或出生醫學證明翻譯)多用于出國移民或是國外出生孩子上國內戶口之用,譯稿不僅要求翻譯語言精準,還要求譯文的專業術語上達到法律級別上的專業水準,保 證譯稿的準確性和有效性。博雅翻譯翻譯的出生證明已達到了上萬份,譯稿得到公安局、公證處、移民局和戶籍部門的認可。
注意事項 :
1. 出生證明個人翻譯無效,譯稿翻譯完后,須加蓋“翻譯專用章”方可有效!
2. 文件翻譯后,無需公證,但須加蓋“翻譯專用章”,標明譯稿由正規專業的翻譯機構翻譯!
國外出生的孩子在國內上戶口簡況:
符合條件 |
符合在國內出生嬰兒手續,即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,由父/母親或其他監護人向嬰兒父/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。 |
所需材料 | 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護照或旅行證 |
《出生醫學證明》、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 份證、結婚證 | |
國外或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原件、復印件及經公證的國外出生證明翻譯件 | |
申報地點 | 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|
成都國外出生新生兒上戶條件/材料/流程/地點:
辦理條件 |
國外出生嬰兒,未取得他國國籍,需要回國入戶的 |
辦理材料 |
1.《入戶申請表》 |
2.嬰兒的中國護照或旅行證(原件和復印件) | |
3.嬰兒在國外的出生證及翻譯件(原件和復印件) | |
4.父(母)親戶口簿或出國前戶籍注銷證明(原件和復印件) | |
5.父(母)親身份證明(護照或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身份證明)(原件和復印件) | |
6.撫養人或監護人戶口簿(原件和復印件) | |
辦理流程 |
申請→窗口受理→現場審查→辦理 |
辦理地點 |
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|
辦理時限及費用 |
收費標準:居民戶口簿每本6元且當場辦理 |
小貼士: 以上所需翻譯文件,博雅翻譯皆可提供翻譯服務 聯系/咨詢:028-86183368